1、认识和了解加盟商的欺诈现象。
这是一个前提和基础,因为如果特许人连加盟商欺诈的手法都搞不清楚,甚至意识不到还有加盟商欺诈的现象存在,那么,特许人企业想避免这种来自加盟商的欺诈就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2、防、打并举,以防为主。
毕竟,对于已经出现的加盟商欺诈事件,特许人多少都会承受些损失,虽然亡羊补牢、未为晚矣,但有时候的情况却是船到江心补漏迟。所以,在防、打相比之中,还是防为上策,打为下策和不得已之举。
3、与时俱进。
如同学生考试作弊的手法不断“与时俱进”一样,加盟商的欺诈手法也会不断更新,所以特许人应经常有意识地去学习、研究加盟商的欺诈手段,并不断地完善自己的防、打意识和能力,这样才能将防、打欺诈的范围扩大到尽量全的领域。
4、准备一份完善的特许经营合同以及配套的特许经营辅助合同。
尽量地在合同里事先预见来自加盟商的尽可能多的欺诈,并规定好严厉的预防、中断和惩罚措施。同时,一系列完善的特许经营合同也是在日后加盟商实施欺诈时,特许人用以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。
5、全程地防、打欺诈。
这指的是特许人的防、打加盟商的欺诈工作是长期的,要从选择加盟商、签约的时候,一直到加盟商结束加盟后的若干年内,始终坚持对加盟商欺诈的防、打措施。粗略地讲,特许人可以分作三个不同的阶段来进行不同重点的防、打欺诈,亦即签约前、特许中和退盟后这三个阶段。
6、全员防、打欺诈。
虽然特许人可以委派专人来专门负责对于加盟商欺诈的防、打,但还是应通过建设一定的机制的方法,发动尽可能多的人员来实施“全民”防、打,比如作为兼职的防、打欺诈的人员可以有特许经营体系的股东,总部的全体员工,顾客,加盟商,供应商,合作伙伴等。
7、建立加盟商信用档案。
为每个加盟商建立一个单独的终生信用档案,此档案可作为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、加签特许经营合同、安排督导计划、终止特许经营合同、起诉加盟商等的依据,也可为该加盟商的可能欺诈的发生提供预警。
为了减少加盟商的欺诈,塑造良好的市场秩序,除了特许人的努力以及加盟商的自律之外,政府和相关方面也要做出努力,比如:
1、法律法规上,既要对加盟商、投资人进行保护,也要保护特许人的利益,因为特许人也可能是受害者。
2、媒体宣传上,不能只是一味地报道特许人的欺诈,从而形成舆论导向的一边倒,而是应同时报道加盟商对特许人的欺诈,并使社会大众明白,特许经营中的欺诈并不是只有特许人会干,加盟商同样也会实施欺诈。
3、学术界、企业界都应把特许经营欺诈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来对待,不仅要研究特许人的欺诈,还应研究加盟商的欺诈,当然还有特许经营市场中的其余欺诈。
4、政府有关部门,比如商务部等部门组织的打假活动,不能只打实施欺诈的特许人,还要打实施欺诈的加盟商。
5、除了特许经营协会外,中国还应成立专门的加盟商协会,加盟商协会应积极开展行业自律。
最后,再强调一遍:加盟商也会欺诈!
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李维华 liweihua169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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